BOB半岛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BOB半岛。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稳粮食兴产业强农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23〕9号),整合粮、果、蔬、畜、禽、水产等地方优势资源,统筹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耕地土壤恢复治理半岛BOB、地块小变大整合、撂荒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动现代设施种植业、现代设施畜牧业和现代设施渔业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桂林特色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之路,为拓展食物来源、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按照“一年开好局、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摸清市场需求,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发展畜牧、渔业、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领域现代设施农业,稳步推动粮油BOB半岛、中药材等产业设施现代化发展。
到2025年,力争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年总产值437.98亿元以上。其中:设施种植业方面,累计建成棚架设施蔬菜面积11.94万亩以上,设施蔬菜年产量59.7万吨以上,年产值35.82亿元以上;设施水果面积240万亩以上,年产值167亿元以上;设施蚕(鲜)茧产量1000吨以上,年产值0.5亿元以上;设施食用菌面积155万平方米以上,鲜品年产量26.5万吨以上,年产值24.5亿元以上。设施畜牧业方面,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明显提高,年产值191.56亿元以上。设施渔业方面,设施水产品年产量6.2万吨以上,年产值18.6亿元以上。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日常工作,落实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协调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松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现代设施农业每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及联络工作。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现代设施农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专班的部署要求,推动辖区内现代设施农业落实落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计划,统筹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现代设施农业纳入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协调和平衡农业、林业、水利bob半岛·体育、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符合相关用地政策的现代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加强对现代设施农业用地利用监管。
5.市乡村振兴局:负责利用好全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充分利用粤桂帮扶机制,全力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工作。
6.市财政局:加强涉农资金保障,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筹措地方资金,统筹相关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
7.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负责推动全市现代设施农业贴息等政策落地;加大对现代设施农业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做好“乡村振兴保”和“桂惠贷”等推广;大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现代设施农业领域发展。
8.市投资促进局:加大现代设施农业方面招商引资力度,同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招商推介、推动项目落地等工作
9.其他成员单位:按照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服务和人才体系建设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全市现代设施农业用水保障等工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负责强化现代设施农业品牌建设及产销对接等工作;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充分利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林地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等工作;市工商联负责协助开展现代设施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负责全市现代设施农业用电保障等工作。
(一)制定现代设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摸清市场需求,突出“畜渔蔬果菌”产业,组织编制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各县(市、区)在设施农业选址、设计等方面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当地文旅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土地规模化、产业集中等优势,将其纳入规划范围。依托现代设施农业规模用地和较大水域布局重点产业园区,引导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要素集聚,引进落地现代设施农业重大项目bob半岛·体育。到2025年,力争创建2个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主的自治区级示范园区,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主的规模化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半岛BOB、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落实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指导各县(市、区)创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项目。引导全市符合标准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规模家禽企业(场)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水肥一体化、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及加工生产线等设施项目,大力开展“桂字号”秋冬水果产销对接活动。做好全市现有规模食用菌生产主体的宣传动员,稳步扩大食用菌生产规模。加快设施渔业等建设。科学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大力推动农业贴息等政策落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支持力度,做好“乡村振兴保”和“桂惠贷”等产品推广,抓实金融保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
(三)强化现代设施农业科技支撑。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围绕现代设施农业适用需求,指导农民科学选种,加快我市各项农作物新品种高效栽培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因地制宜推广高层楼房养猪、叠层高效笼养家禽、鱼菜共生、植物工厂等集约化种养模式,集成示范现代种养设施设计、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核心算法、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减损保鲜、废弃物综合化利用等关键技术。设施畜牧业方面,着力推进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蛋鸡bob半岛·体育、家禽等畜禽养殖机械化,加快疫病防控、智能饲喂、精准环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等薄弱环节和绿色高效设备设施应用。设施蔬菜、水果、食用菌方面,主要推广控温控湿智能化设施、水肥一体化设施、自动化生产采收设备等,实现节水节肥、省工增效、绿色发展,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设施渔业方面,重点支持开展工厂化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发展陆基高效设施渔业,通过升级传统养殖设施设备,完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积极推广在线监控、精准饲喂、智能增氧、自动净化等数字化智慧渔业技术,实现水产养殖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加大设施农业专家顾问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素质农民队伍的建设力度,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技术服务指导,组织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培训和定期的技术服务,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设施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设施农业领域专家、技术人员作用,加强设施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推广。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示范推广一批引领性生产技术、专用品种。组织开展设施农业新材料、新装备、新结构的示范推广,开展专业化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推动市内高等院校、高职开设设施农业课程,加强乡镇农技人员定向生培养、聘用,打造服务基层的农业技术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提高现代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加快引进推广适宜不同产业需求和区域特点的农业设施装备,推动设施结构、专用品种、智能装备、农机农艺等方面技术研发集成配套,强化高效农机、先进智能装备和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推动设施农业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在设施畜牧业方面,推广立体多层封闭式养殖舍室,配备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等先进设施设备,科学应用粪污排放处理系统,合理配套排污管道沟渠、沉淀池BOB半岛、干湿分离机、发酵罐,以及自动化、智能化信息控制系统。在设施种植业方面,以蔬菜bob半岛·体育、水果和食用菌生产县(市、区)为重点,建设一批集约化育苗中心、制菌包(棒)中心,涵盖集约化育苗生产设施、自动化育苗装备半岛BOB、温室大棚环境精准调控设备等。推广玻璃温室、大跨度塑料大棚,适度发展遮阳棚、防雨棚、防虫网室,配套轻简化无土栽培装置、低成本水处理、水肥一体化和新能源补温设备等辅助生产装备。在设施渔业方面,大力建设工厂集约化设施渔业养殖场,重点配备精准投饲、分级计数、起捕采收以及水质监控、尾水处理等设施装备;推广应用陆基渔业养殖,配备饲喂、增氧、疫苗注射bob半岛·体育、起捕采收、分选分级bob半岛·体育bob半岛·体育、保质保鲜以及水质监控、水草管护、尾水处理等设施装备。〔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为指导思想,破解我市农业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现状。培育壮大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有核心竞争力的冷链物流企业,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加快补齐产地预冷、清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物流配送等设施短板,打造桂北特色果蔬聚集区。统筹各类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和经营主体、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资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布局和规模,构建烘干点与烘干中心相结合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培育设施农业新产业新业态,聚焦建设设施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预制菜、食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综合利用价值;鼓励现代设施农业优势产地bob半岛·体育、产品加工基地与生鲜电商合作,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直采直供等新型营销方式;推动现代设施农业拓展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研学科普等休闲新业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六)健全现代设施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现代设施农业建设bob半岛·体育。大力扶持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现代农业设施提档升级。实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合作模式,建立稳定产销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产业的组织化程度,逐步形成主体带动、板块推进、规模经营、规范化建设、产业化发展的设施农业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粤桂协作平台,培育一批设施农业经营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依托粤桂东西部协作优势资源不断加强产业发展、劳务协作,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投资促进局〕
(七)加强现代设施农业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本地农业资源优势和地域文化特色,科学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大力打造设施农业品牌。鼓励区域性特色优势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以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申报自治区级以上农业品牌目录。引导设施农业主体积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圳品”等。加强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监测、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工作制度,确保全市设施农业产品批次检测率达100%,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及以上。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农业招商引资等平台,积极推动品牌营销,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强势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现代设施农业招商力度。各县(市、区)要聚焦粮食、特优水果、蔬菜、优质畜禽、中草药、南方特色高山种养等一批百亿元产业及数字农业、设施装备等支撑产业,具体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统筹开展设施农业招商活动。积极组织一批专业的商会、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主动“走出去”招引一批重点龙头企业投资桂林农业。持续推动“央企入桂”“湾企入桂”。联合市工商联,推进“民企入桂”。利用粤桂共建的产业园等帮扶平台,重点围绕脱贫地区优势农业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开展现代农业项目招商,引进一批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企业投资参与共建“一县一园”,带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依托全市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农业重点平台,突出招大引强、招优引新,推动涉农重大项目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促进农业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落地2个现代设施农业项目、每年在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上至少签约1个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bob半岛·体育、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bob半岛·体育、市工商联〕
(九)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关于设施农业方面的有关政策,全面谋化梳理,加强现代设施农业提升工程、现代设施集约化育苗(秧)建设工程半岛BOB、高效节地设施畜牧建设工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以农业增产增收攻坚行动为契机,以智慧农业为重点,以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购置补贴政策为手段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沟通衔接,做好跟踪协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一)强化金融保障力度半岛BOB。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发挥“桂惠贷”等信贷撬动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对发展设施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bob半岛·体育、冷链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水稻集中育秧中心、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降低经营主体融资难度和成本。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推进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等依法合规抵押融资试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一揽子设施农业综合险,将温室大棚、农机装备与农房仓库等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相关农业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要向发展设施农业倾斜,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产服务,鼓励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加大设施农业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每年要筹集扶持设施农业发展资金,同时引导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资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向设施农业聚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bob半岛·体育、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桂林监管分局〕
(二)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活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的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经营主体+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对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农户稳定就业半岛BOB、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半岛BOB、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村庄规划,在保护耕地和区域生态环境、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建设主体合理选址。鼓励充分利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地、工矿废弃地、园地等用于设施农业发展,选址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坑塘水面等非耕地以及存量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使用一般耕地的,应在年度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依法依规进行粮食、蔬菜等符合耕地利用优先序(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的农作物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按耕地管理,不需要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将农作物育秧(育种、制棒)场所、种禽场内孵化场所、水产苗种繁育池等纳入生产设施用地管理。在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项目用地流转、道路建设、水电网络布置等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半岛BOB、市林业和园林局,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服务工作,加快推进设施农业落地建设,市级已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园林bob半岛·体育、投资促进等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把发展设施农业纳入“三农”工作重点任务,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
(二)强化调度会商。工作专班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每月调度各成员单位建设进度。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要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进展情况报送至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材料向工作专班召集人、副召集人报告。
(三)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跟踪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全市设施农业建设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有效应对,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将设施农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绩效考核。对设施农业发展成效明显、突出的县(市、区),在项目安排上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好报刊、互联网等媒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设施农业建设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展销会、博览会等渠道,积极推广展示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要充分发掘各县(市、区)推进设施农业经验做法,总结推介一批差异化、特色化的典型案例,宣传好设施农业建设模式和经验成效。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规模化率明显提高,产值 191.56亿元以上。
设施食用菌(设施占地)面积147万平方米以上,鲜品产量17.5万吨以上,产值17.55亿元以上。
设施食用菌(设施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鲜品产量20.2万吨以上,产值19.9亿元以上。
设施食用菌(设施占地)面积155万平方米以上,鲜品产量26.5万吨以上,产值24.5亿元以上。
当年新建(扩建)标准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46号)的各类棚架设施蔬菜项目(不含小拱棚),单个项目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亩,棚架设施建设标准为单栋圆拱式钢架防雨棚bob半岛·体育、圆拱式钢架连栋防雨棚、塑料棚和圆拱式顶通风薄膜连栋温室等温室。(备注: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当年落地的设施食用菌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万元;食用菌设施栽培温控大棚单个项目相对集中连片不少于60亩;普通钢架大棚单个项目相对集中连片不少于200亩半岛BOB。(备注: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45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当年新建(扩建)水果温控大棚设施栽培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00亩,棚架不低于3米,主体为钢架或其他结实的结构,设施用塑料薄膜采用长寿无滴膜,配套有喷滴灌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实时温控系统、自动卷帘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
当年新建(扩建)的畜禽(生猪、肉牛、肉羊、家禽、蛋禽等)达到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单个养殖场生猪出栏不低于5万头、肉牛或肉羊出栏均不低于1000头、家禽出栏不低于20万羽,其中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单个养殖场生猪出栏不低于1万头。
当年新建或扩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水基)圆形池循环水养殖等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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