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东莞首部!营商环境优化法规出台 全力打造创新环境近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从市场和政务环境、先进制造环境、科技创新环境、国际化环境、法治环境等五大方面为市场主体权益送去“护身符”。《条例》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东莞将在更高的法治化水平上,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大的改革力度,全力打造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作为东莞市首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立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发展特色定位,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设置七章共计61项条款,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作出全面规范,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获得感。
《条例》在全国首次专门设章“科技创新环境”,围绕打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对构建从源头创新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创新生态系统进行规定,提出市科学技术部门应当支持科技研发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集聚服务机构与仪器设施,开展多层次的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共享大装置大平台资源,降低市场主体研发成本。
聚焦打造惠企便民的市场和政务环境,《条例》明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市镇根据实际将部门分设的专业性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办事窗口,推动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
围绕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环境,进一步加快项目投资落地达产速度,《条例》提出优化除特殊工程和交通半岛BOB、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推行重大项目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工程许可三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工改工”融合审批。
除了把“政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互联审批围合供地”“完工即投产”“工程项目‘帮办’服务”等本地实践经验写进《条例》,东莞还参考广州深圳等城市,将“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设立企业家日”等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总结BOB半岛。
比如,在建立健全应急供应链智慧分级响应机制方面,东莞提出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国内国际市场动态和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设施设备、供给需求、知识产权保护和政策信息等服务,同时支持市场主体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BOB半岛,加强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
东莞,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72.92万户半岛BOB,稳居全省地级市第1半岛BOB。近年来,东莞将改革视为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一招”,深化土地、科技、人力资源、金融、数据等要素改革,先后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上榜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在全国工商联2023年度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中跻身最佳口碑地级市十强。接下来,东莞将继续对标先进BOB半岛、深化改革,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东莞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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