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儋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习总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推进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市生态环境局
(一)空气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儋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率为99.7%。全市二氧化硫(SO2)半岛BOB、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6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13.8微克/立方米、0.8毫克/立方米和11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和优良率均完成了省定考核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地表水水质优良率92.9%,城市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为100%,入海河流水质达标率100%,春季、夏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为100%。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开展33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3.54万亩,安全利用率100%。
一是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儋州市共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交办单189件,其中由我局牵头共25件,配合共70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理工作,统筹推动完成中央督察组交办4个问题线件群众信访件处理整改工作,其中由我局牵头办理29件,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19件,正在办理1件。
海南省2022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2年10月28日进驻我市开展为期15天的例行督察。自2022年11月29日起,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15批共208件。涉及我局牵头共22件,已全部办结。
1.推进地表水水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一是印发《文澜河光吉村断面水质超标专项治理方案》《珠碧江水库出水口水质超标专项治理方案》《春江流域水质超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北门江流域水质超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儋州市城市黑臭水体光吉河、南渡江、松涛灌区干渠等水体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二是完成文澜河(含光吉河)46个入河排污口,已整改完成34个;三是珠碧江14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工作;四是完成光吉河、松涛东干渠、南渡江等3个水体51个入河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bob半岛·体育。一是印发《儋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省生态厅反馈的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完成整改10个问题。
3.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一是印发《2023年儋州市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理机制方案》。二是完成新州镇蓝田村4个和峨蔓镇笔架村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已组织验收并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
4.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反馈第3项和第20项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职责,具体措施,整改要求。截至目前13个水产养殖排污口及4个生活源入海排污口分别通过清退、拆除和截污纳管已完成整改。剩余7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试点塘实验,根据监测结果,进出水水质符合《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846/475-2023)表2中一级标准。剩余9个生活源入海排污口整治,均已开工建设。完成国家海洋督察反馈第20项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完成全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并建立台账,同时印发了《儋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儋府办〔2023〕46号)。
5.推进医疗污水治理工作。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采取调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相关工作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39家(其中二级以上7家,20张床位以上29家,20张床位以下110家),存在问题的115家医疗机构,已完成整改81家,正在整改34家。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一是印发制定《儋州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200天决战攻坚行动方案》《儋州市2023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整改方案》等文件,压实各镇(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儋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二是成立督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稳步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及整治工作。三是以解决问题、强化学习、提升经验、督促整改为导向,组织多部门赴东方、屯昌及临高等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拓宽相关职能部门干部视野,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四是不定期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约谈会、座谈会,采取通报、表态、部署及调度等强有力措施,不断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通报巡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五是健全空气质量数据快速响应及督促机制,每日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议,及时通报巡查发现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2.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污染源治理。一是加强移动源管控工作,联合市公安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路查路检工作,共检66辆,超标12辆,现场处罚共6000元;老旧车柴油车已淘汰559辆,其中申请补贴255辆,共发放补贴441.5万元;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共检测210台,超标20台,目前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完成登记备案3330台。二是联合洋浦交通港航局、市执法局等部门对汽修行业和机动车环境机构的检查督导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督促问题企业立行立改,并将涉嫌违法情况移动执法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砖瓦企业开展夜间突击监测,并将超标企业移送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督促9家砖瓦企业完成在线监控安装,通过环保验收工作5家。四是推动重点企业大气深度治理。全市40家加油站顺利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儋州市锅炉提标改造项目》已入选中央项目库,并申请到中央资金963万元,正在推进锅炉提标改造改造;金海浆纸厂治理启动碱回收锅炉提标改造工作,已落实经费保障,目前正在进行改造施工中,预计2024年3月底完成整改;逸盛石化企业扎实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1.落实全面禁塑工作情况bob半岛·体育。2023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全面禁塑工作,印发2023年度禁塑工作要点,配合省禁塑办开展市县交叉检查,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及公共机构的交叉检查行动,加大日常巡查频次,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以及督办方式,不断压实各单位的责任。2023年,市政府共组织召开13次专题会议,我们组织了3场大型宣传活动以及1场新闻发布会,各单位均加大人力共同推进禁塑工作,相比2022年,禁塑各项工作力度增加明显。截至2023年,共立案查处禁塑类违法案件317宗,结案294宗,货值金额30.05万元,罚没款78.785万元,成功查处了2个非法生产窝点和7个批发储存窝点,没收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10余吨,塑料碗、杯等产品10000余箱。2023年,儋州市禁塑各项工作相比2022年度成效明显,全省预计排名第12名。
2.组织开展种植基地农用地膜检查。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全市19个百亩以上的基地开展为期一周的农膜回收管理工作,今年共回收179.65吨地膜,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联合市资规部门开展重点建设用地涉及“一住两公”用地变更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3年度完成33个变更为“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已累计完成省级下达的54个地块项目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工作。
4.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印发了《儋州市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省下达的12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5.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各节假日前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环境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2023年,共计排查企业159家,查处隐患144处,完成整改113处,均为一般隐患。
6.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北门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桌面演习。另外,联合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应急桌面演习,有效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7.洋浦公共事故应急池项目。启动洋浦公共事故应急池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包括事故状态下废水调查评估BOB半岛、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议书、项目包装申请专项建设资金等。2023年度已完成化工园区事故状态下废水调查报告编制,并启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后续工作序时推进中。
1.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儋洋一体化视角下环新英湾地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环境保护研究、环新英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包含4个规划和课题项目,其中,《环新英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绿色生态专题研究》《环新英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环新英湾地区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已完成,《基于“儋洋一体化”发展区域环境容量研究》已形成初稿。二是儋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环境影响篇章编制工作已顺利完成。三是正在组织开展儋州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及儋州市“三线一单”成果更新工作。
2.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工作。一是2023年已完成156家排污单位的监测方案与季报审核工作,并督查企业对审核季报年报执行报告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完成儋州市2023年环保信用评价企事业审核工作130家,现场核查35家,最终评级结果2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2家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126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三是完成2023年度62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3.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2022年12月1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获生态环境部和发展改革委批准,入围全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为落实洋浦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已组织石油化工、制浆造纸行业专家通过园区层面审核+企业层面审核方式,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两轮清洁生产现场调研审核工作,并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能力建设培训暨环境管理能力提升培训”,按照化工园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创新工作思路,以产业链条上下游贯通,单个企业+产业集群+园区“点线面”的整体模式开展整体的审核,已编制《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报告》 《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工作总结》等成果,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并报送市政府审定后,报生态环境部。
4.开展疑似生态环境破坏图斑实地核查工作。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实地核查的通知〉》要求,涉及儋州市共11个图斑(2个国家图斑、9个省级图斑)均已完成实地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至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根据省厅要求已将国家图斑1个涉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5.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23年我市共报送10条生态损害赔偿线索,省生态环境厅仅采纳2条符合生态环境赔偿线索案件,分别由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督办,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6.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0月25日召开儋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暨环保督察会议,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通报并部署,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儋州市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儋州市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继续推动环委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7.完成相关考核工作。一是已完成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其考核结果等级为“合格”。二是顺利完成了儋州市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三是常态化跟踪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七)环境监测工作情况。一是逐渐完善覆盖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噪声环境质量的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3年完成了春江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和东坡学校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完成了洋浦工业园区汉地阳光和洋浦医院两个子站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及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建设,截至目前,儋州市建成涵盖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3个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自动监测站的自动监测网络。同时,智慧洋浦项目采购的5套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已安装启用,初步构建噪声环境监测网络。二是完成儋州监测站与洋浦监测站实验室融合并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2023年6月20日正式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生物、海水、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噪声、振动等7大类,共121项监测分析项目,具备了降水中pH、电导率、降水量及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的检测资质,完成了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办儋州市监测能力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函》中关于降水监测问题整改。三是编制《2022年儋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等各类监测分析技术报告,为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其中儋州市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报告质量检查中获明显提升表扬。四是严格落实年度例行监测任务。2023年全年共获取各类监测数据约12.5万个,出具或获得监测报告、报表、汇报等900余份。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50家单位开展了119次监测,督促儋州市54家重点污染源企业按规范要求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开展32家已核发排污证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帮扶。五是建设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监测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终验,并投入使用。六是开展洋浦经济开发区移动臭气溯源监测,加强园区VOCs气体溯源排查,精准发现问题企业和问题点。
(八)市核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情况。修订并印发《昌江核电厂场外应急预案》(儋州)和《儋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举办2023年“4.15”全民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底开展一期市核应急联络员培训班;9月12日组织市核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省核应急办在澄迈举办的联络员业务培训班,同日还组织一次核应急桌面推演,以提高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九)生态环境领域信访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案件核查处理工作,制定《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件办理工作办法(试行)》。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53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十)“创生态”工作情况。一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市创生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修编了《儋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2-2030年)》(修订版)、《儋州市生态文明创建专题研究》《儋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自查报告》(2021年)等文件。二是巩卫工作。制定《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2023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抓好保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保密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半岛BOB,始终把保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保密宣传,做好保密培训。今年,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讨论保密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共4次;积极督促涉密人员参与《保密观》线上培训,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根据我局工作实际,订阅《保密工作》杂志,与各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保密工作不出现纰漏。三是加强日常保密管理,提高保密工作水平。不断加强保密工作日常管理,从机关的文件起草、打字、复印、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均由专人负责。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结合近年来省半岛BOB、市级各失泄密的典型反面案例,认真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了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和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一是加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学习习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新的《中国党章程》《中国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规章制度,始终把党规党纪印刻在心落实于行;二是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及学习计划,并按要求开展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履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严抓2023年度机关党组织抓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各项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带头履行抓党建的工作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3个支部,亲自抓党建工作,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推动落实,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四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及作风建设。局党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严”字当头,防微杜渐,防“大病”于未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管理党员干部,制定了《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由上至下的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止小苗头演化成违法违纪行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制度化,有效促进廉政警示和提醒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发展员,吸纳新力量。各层党组织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口,切实把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今年以来,我局基层党组织确定6名入党积极分子、13名发展对象,同时吸收了1名新的预备党员,给基层党组织输送了新鲜的血液;六是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为进一步深化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局党组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惕低龄化”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护航自贸港》—绿水青山篇,通过观看深入剖析了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查办的生态环保领域的典型案例,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到底的担当和决心,起到了深刻的廉政教育作用,促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转变现象的意识和动机;七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为了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机关党委先后组织了4次有意义的集体党日活动,各支部各自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结合“乡村振兴党旗红”,与包点光村镇新隆村委会开展指导乡村振兴武、环境卫生大整治、慰问困难老党员、走访孤寡老人苦难户等有意义的活动。
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活动,严格按照《儋州市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了四期领导班子读书班活动;三是建立“四项清单”,狠抓落实工作。
(一)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武活动获奖。2023年8月12日-13日,由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总工会共同举办了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武活动,全省共有34支环境监测队伍参加比赛。经过为期两天的紧张角逐,黎万捷同志在噪声监测项目中荣获“个人三等奖”。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2023年6月29日在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儋州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两艘成品油装载货船在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码头附近海域发生碰撞,致使其中一船油舱内约100吨轻质柴油泄漏入海,并引发起火爆炸”为模拟场景,在洋浦开展实战化海上溢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经过8个小时紧张奋战,各组全部完成演练任务,本次演练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业务工作效应,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表率在前,增强了监测人员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三)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2023年儋州市细颗粒物(PM2.5)指标为13.8微克/立方米,完成情况在全省排名预计在11名左右,实现了疫情解除后全市经济快速恢复发展和人为活动增加等情况下细颗粒物(PM2.5)指标不下降的目标。二是经过对砖瓦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后,今年以来儋州市空气污染物SO2指标浓度基本稳定在4-5微克/立方米之间,SO2浓度同比去年下降了16%,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四)禁塑亮点。2023年12月21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全国爱卫办联合发布儋州市“落实海上环卫制度 呵护洋浦蓝色港湾”入选全国环境卫生清洁整治优秀典型案例名单。
(五)推动海花岛项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提前7个月完成。2023年7月,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靶向施治建新功》报道了海南攻下督察整改“最硬山头”,提前完成海花岛涵管桥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收官战、歼灭战、系”的经验做法。
(一)水环境治理工作问题。一是珠碧江水库出水口和文澜河光吉村断面水质不达标。二是入海排污口数量多,且均未规范设置。三是部分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四是今年底完成85%以上医疗机构污水设施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难度。全市医疗机构共520家,目前仅现场检查139家,仍有381家未开展检查。
(二)大气环境治理工作问题。一是砖瓦厂、木材、橡胶加工企业等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露天烧烤、秸秆禁烧、及城市扬尘等污染源管控工作仍存在短板,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在实际开展蓝天保卫战中,相关部门仍存在重视不够、响应不及时等情况。大气问题多次督办仍未得到及时有效改善,部门之间联动性不足bob半岛·体育,响应不够彻底,紧迫感、责任感不强。
(三)土壤环境治理工作问题。一是各责任单位的禁塑意识重视度还不足,压实责任主体工作还不到位,我市禁塑成效不明显。二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不利于后续农用地土壤整治工作。三是公共事故应急池项目选址尚未明确。
(四)环境监测工作问题。监测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影响儋州市整体监测能力水平提高。一是培养能独立承担环境监测任务人员需要较长时间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但是市环境监测站目前人员流动过于频繁;二是现有编制数远远低于地级市站人员配备要求。现有编制数30人,在编人员27人,依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地级市站人员编制配置不低于70人要求。
(一)水环境治理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水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推动水环境质量状态改善。一是以突出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为抓手,制定印发不达标水体整治方案,推动水环境问题整改,以期改善我市地表水水质。二是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确保2023年底完成3个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三是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印发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大力推进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四是推动国家海洋督察反馈入海排污口治理,力争年底完成整治,以便办理销号。
(二)大气环境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动木材等行业锅炉提标改造工作,统筹抓好重点涉气企业污染、工地扬尘、露天烧烤、机动车、烟花爆竹管控及“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省级下达各项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改善目标,不断提高大气精细化管控水平,扎实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积极应对污染天气,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环委会和大气办牵头抓总、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和细化各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考核评估,不断压实各方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穿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和属地管理原则,不断加快完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新台阶。
(三)土壤环境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禁塑”工作。以禁塑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严格压实各责任单位全面整改,举一反三,推进各行业场所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避免松懈;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工作,巩固提升全面禁塑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BOB半岛。三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按要求完成省下达的12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四是组织开展北门江和春江流域农用地超标区域土壤污染环境状况调查和成因分析,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五是组织开展规模畜禽养殖行业环境管理排查工作。六是组织开展春江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和和辐射应急实战演练工作。七是继续推进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可行性研究及后续论证工作。
(四)环境综合监管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儋洋一体化”发展区域环境容量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儋州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儋州市区域“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工作等两个衔接报告工作。二是安排部署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及儋州市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考核工作、开展儋州市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常态化跟踪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三是1月25日前完成57家2023年度企业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及上报等相关工作,继续开展2024年9家环统季报审核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审核排污许可季报与年报,每月报送双百方案工作进展调度表,继续开展现场核查。五是启动儋州市海花岛围填海问题整改后跟踪监测与评估项目、2024年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六是继续开展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五)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开展儋州市噪声功能区自动监测项目建设。二是对环境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及港口空气站建设进行项目包装,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三是按时开展省厅印发的年度监测方案的监测任务。四是开展检验检测资质扩项工作。
(六)市核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情况。一是组织举办全市核应急联络员培训班;二是组织开展核应急桌面推演;三是指挥平台增设系统及设备更换项目;四是加强日常值班制度。继续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工作。五是核应急指挥平台的日常维护。继续做好市核应急指挥平台和海头核应急前沿指挥所平台的维护工作。
(七)“创生态”工作情况。对标对表,分析指标完成情况,做好2022年的自查报告编制,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创建工作。2024年依据创建规划,编制申办报告,填报申报系统,通过公示和初评BOB半岛,迎接评估专家的现场评估和资料评估。
(八)持续统筹推进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紧盯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采取“帮扶督导、去函督促、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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