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无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疫情、汛情、藻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强化统筹协调,狠抓措施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环境方面,2020,全市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全省第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1.7%,同比提升9.6个百分点,全省第6;臭氧浓度1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51天,同比减少15天。
水环境方面,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86.0%,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全省第9,达到81.4%的年度工作目标;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7.8%,同比提升持平;太湖无锡水域水质总体符合Ⅳ类标准,定类指标总磷浓度0.082毫克/升,同比下降4.7%;13条主要入湖河流及3条入江支流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连续第5年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年全局性“第一会”的主题。今年以来,黄钦、杜小刚市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全市性专题会议,市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分管副市长每月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例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协调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突出重点,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载体,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百日攻坚”。
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点位长”制,分解目标任务,实行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和通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6条”》,推进实施1233个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协调推进“减煤”、“减化”专项行动,关停化工企业200多家半岛BOB,淘汰燃煤电厂3家30兆瓦机组,整治工业窑炉131台,完成300多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强夏季臭氧污染精准防控,编制实施《无锡市大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28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完成VOCs整治项目477个,建成集中喷涂中心3个,持续开展鹅湖包装印刷等产业集群整改提升。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出台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补贴办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4733辆,全面完成1.2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遥感监测机动车680万辆,下达整改通知6.86万辆。强化降尘考核,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施工工地、道路和码头扬尘管控半岛BOB,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走航、巡查和管控。依托第三方团队和技术装备,开展精准走航、遥感监测,建立轻微污染天应对机制,持续实施“抢夺优良天”行动。
碧水保卫战方面。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推进实施8大类88个重点工程项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通过达标建设验收,扎实开展“千吨万人”乡镇、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落实断面达标精细化管理半岛BOB,每月通报断面水质达标状况,针对不达标和多次预警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和溯源分析,编制调查报告,落实“一断面一方案”,协调推进蓝藻隔挡、支浜治理、企业排查整治等针对性处置措施。全面做好太湖安全度夏,一手抓应急防控,一手抓综合治理,实施完成259项年度治太工程,全面完成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六大重点行业工业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扎实推进梅梁湖生态修复示范和主要入湖河流53条劣Ⅴ类支流支浜整治,太湖连续13年实现安全度夏。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长江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入江支流综合整治,基本完成长江、太湖2939个入河入湖排污口排查和监测溯源。
净土保卫战方面。制定出台《无锡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污染地块修复管控、农用地安全利用等重点工程项目420个。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完成25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采样数全省第1,基本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协调推进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完成梁溪区焦化厂退役场地东厂区地块修复、惠山区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产地安全利用及修复2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项目。扎实推进宜兴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已完成100%。积极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完成1411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聚焦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省环保督察、省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省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等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意见、披露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每月召开全市环境质量暨突出环境问题会商会,加强调度通报、提醒预警和督察督办,加快推进整改落实,严格审核销号,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大排查、大化解,全市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9.1%,其中到部去省越级信访同比下降62.7%。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成果,对已完成整治的区域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摸排、再甄别、再整治,共排查“散乱污”企业(作坊)2268家,已完成关停取缔1932家,整合搬迁82家,升级改造254家。
(三)强基固本,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无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92021)》,加快推进固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BOB半岛。江阴市秦望山危废焚烧+填埋、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惠山区航天炬能危废焚烧、新吴区能之汇危废焚烧等一批固危废处置项目建成投运,全市新增危废处置能力12万吨/年。协调配合市政园林部门,完成4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改造。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市级重点污染源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83个乡镇(街道)实现大气标准站全覆盖;“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项目有序推进中,年底前全面建成投用;制定出台《无锡市大气环境污染立体监测系统建设方案》,启动臭氧监测体系建设。
(四)严管重治,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管控,开展“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全市“三线一单”编制,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全面启动《无锡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项规划编制,会同工信部门完成全市印染行业专项规划及规划环评编制。加强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初步完成《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持续开展“绿刃”、“大风”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5800多厂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612件,全省第2。扎实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4993家,完成登记37000多家,基本覆盖各类固定工业污染源。稳步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参评企业达40300多家,数量居全省第1,对红色、黑色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完成《无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故8起。深化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联合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开展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水、废物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五)主动靠前,生态环境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基层。对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042件。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制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意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开展“绿岛”建设试点,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治污难题、降低治污成本,目前已建成3个,预计年底前再建成3个。扎实推进绿色金融工作,发放“环保贷”36笔7.4亿元,获得省级绿色金融奖补资金764万元BOB半岛,全省第2,成功发行我市首单绿色债券。疫情期间,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和重大民生保障类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临时豁免政策,制定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规范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引导,组织实施“环境月”系列宣传活动,“无锡生态环境”官方双微发文和阅读量排名全省前列。
(六)锐意进取,生态环境工作特色亮点不断涌现。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动谋划,锐意进取,生态环境工作特色亮点不断涌现。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宜兴市、惠山区、滨湖区3个市(县)、区成功创成第四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数量占全省一半。环责险“无锡模式”继续深化,参保企业1624家,共有1059家企业申领505万元保险补贴,参保和申领补贴企业数均位列全国地级市第1。研究制定《无锡市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指南》,“无锡市五冶金属压延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全国优秀案例20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我局被国家污普办评为表现突出集体,由我局主持撰写的普查技术报告荣获江苏省唯一的全国一等奖。积极推进环境宣传工作创新,制作的《让中国更美丽》MV被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刊发,我局荣获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BOB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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