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溶剂型涂料生产、喷涂企业注意!VOC“攻坚战”开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15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打好我省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BOB半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役,切实提升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绩效提级、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露天禁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环境监管执法等管理水平,做到“防污、控污、减污、治污”,制定本行动计划。
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精准依法、标本兼治、协同减排、联防联控,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快补齐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我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不低于2.6万吨和4.7万吨,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国考城市重污染天数比率均值控制在0.6%以内,PM2.5浓度均值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均值达到86%以上。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坚决打好“三大”治理攻坚战役。围绕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以及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三大”治理攻坚战役BOB半岛。
(二)深入实施“六大”专项提升行动。针对影响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的重点领域,深入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重点行业绩效提级BOB半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重点涉气企业执法“六大”专项提升行动半岛BOB。
聚焦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蓝天幸福感、获得感。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武汉都市圈、“襄荆荆宜”传输通道城市等重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和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领域为重点,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应对,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协同减排、源头防控,聚焦臭氧生成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农药、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VOCs深度治理,加大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铸造、工业锅炉、工业炉窑、移动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NOx减排力度。坚持重点突出、分区施策半岛BOB,以4-10月为重点时段,以武汉、襄阳、宜昌半岛BOB、黄石、黄冈、孝感等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科学监管、标本兼治、补齐短板,强化臭氧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完善臭氧和VOCs监测体系,提高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全面提升VOCs治污设施“三率”(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运行率、治理设施去除率),精准有效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加快落实源头替代。全面推进汽车整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质家具半岛BOB、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BOB半岛。相关企业按要求建立VOCs原辅材料台账并制定源头替代工作计划,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完善我省VOCs原辅材料限额及应用标准体系,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BOB半岛、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有序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涂料、油墨半岛BOB、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臭氧污染高发季加大检测频次,曝光不合格产品并追溯其生产、销售、进口BOB半岛、使用企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武汉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应收尽收半岛BOB、分质收集”原则,全面提升VOCs废气收集效率。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排查整改,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石化、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行业应严格控制储存BOB半岛BOB半岛、装卸损失,强化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废气治理,重点治理储罐配件失效、装载和污水处理环节密闭收集效果差等问题,强化装置区废水预处理池和废水储罐的废气收集,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储罐按照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进行储罐和浮盘边缘密封方式选型,定期开展储罐部件密封性检测半岛BOB。焦化行业应严格酚氰废水处理环节密闭要求,加强焦炉密封性检查及焦炉工况监督,谨防煤气管线及焦炉等装置泄漏BOB半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应着力提升集气罩收集效果,严格落实含VOCs原辅材料和废料储运、使用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半岛BOB。(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深化园区和集群分类整治。分类实施重点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半岛BOB,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加快开展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同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推进建设集中喷涂中心并安装高效VOCs治理设施;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规划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鼓励活性炭等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园区和集群建设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推广建设钣喷共享中心,配套建设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BOB半岛,钣喷共享中心辐射服务范围内取消使用溶剂型涂料的钣喷车间。(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全面提升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BOB半岛。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省钢铁BOB半岛、水泥、玻璃、陶瓷BOB半岛、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分类实现燃煤锅炉淘汰或升级改造,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有序推进清洁生产,全面提升VOCs和NOx协同治理水平。
(五)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以武汉、随州、襄阳、十堰等汽车产业集群为重点,大力推进我省汽车整车制造行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技术成熟的工艺环节,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推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企业按要求建立VOCs原辅材料台账,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计划BOB半岛。2025年底前,具备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条件的企业基本完成源头替代。严格落实VOCs含量限值标准,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督执法,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排放情况,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石化、现代煤化工、制药、农药、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储罐、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环节问题整改和低效、不适用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升VOCs治污设施“三率”。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个的,应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BOB半岛。严格非正常工况管控要求,石化、化工企业按要求制定管控规程并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配合)
(七)深化重点园区及产业集群分类整治。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研究制定整治提升计划,统一治理标准和时限。分类实施工业涂装、溶剂使用、活性炭使用等重点产业集群污染集中治理。2025年底前,各地完成2个以上典型涉VOCs排放园区或产业集群的集中治理。针对VOCs排放强度高,存在VOCs污染、恶臭异味明显、居民投诉频繁、治理设施落后等突出问题的园区,组织开展“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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